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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函

来源 :北京市第十中学 作者: 日期:2013年04月16日 浏览量:

2013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遴选教师项目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3日至4月12日
二、岗位需求
教师岗位要求情况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申请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体育艺术等专业学习背景。
2.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申请程序
1.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申请,分别填写《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或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申请人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人员请附合同复印件。
(3)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须由所属学校推荐,出具兼职教师合同,并提供《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学校推荐信。
2.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或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直属高校直接报送。非直属高校或单位须将推荐材料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中小学教师需将材料先送至学校所属区县教委审核。
五、选拔考试
申请人员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教师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七、报名方式
请各位申请教师按项目要求将纸质材料交至校办,电子版材料(附件1、2)请发送到联系人邮箱。请各位申请教师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材料交齐。
项目附件和相关申报表格请在http://shizi.chinese.cn下载。

联 系 人:顾玉霞 电 话:010-83881559
邮箱:guyuxia36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