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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中新疆班导师制实施细则

来源 :北京市第十中学 作者: 日期:2019年01月23日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爱、严、细”的新疆班办班原则,做到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特别是结合北京新高考改革——选科的实际情况,导师制作为班建制的补充尤为必要,根据《北京十中新疆班导师制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二、导师的组成人员

以新疆班校区为主,初中部校区、高中部校区为辅,换而言之就是全体十中教职工均可为十中新疆班导师。新疆班校区的教师必须承担导师,其他校区根据学生申报的意向及老师本人自愿而定。

三、被导学生范围

范围应涵盖全体新疆班学生,如受导师人数限制,则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必须在内:1、学习后进的学生。2、品德后进的学生。3、心态适衡的学生。4、贫困学生。5、单亲家庭的学生。6、父母行为失常的学生群体。

四、导师职责

作为导师,不仅要履行教师的责任,而且要履行部分家长的责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导师应全方位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业、生活、心理状况,给学生在以上四个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具体如下:

1、扮演好“北京爸妈”角色。导师应想方设法走进被导学生生活圈,关注交往对象、交往方式,熟知宿舍表现,深入了解家庭现实情况。扮演好爸妈角色,关心学生生活,帮助学生解决衣食住行存在的困难,做到经常问候,做学生的贴心知己。

2、指导学业发展。结合自己所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学习策略和学习方法的辅导;积极与其他科任教师沟通,给予学生学业发展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3、做好内高生涯规划。帮助被导学生设计好四年内高生活,确立好内高小目标,树立人生发展的远大理想。

4、积极做好班主任的辅助工作。协助班主任加强对被导学生的教育管理,帮助其成长成才。

5、高质量完成“四个一”工作。每月一次被导学生全体会,分析被导学生状况,提出今后的发展要求。每月一次被导学生个体谈心活动,可以谈生活、谈学习、谈困惑、谈人生等。每学期一次导师活动总结,总结被导学生的状况,及本人被导学生群体的发展状况。每学期一次导师交流活动,交流导师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受导学生义务:

1、与导师坦诚交往,彼此尊重,互相信任;

2、恳请导师分析自身状况,制定发展规划;

3、主动做好阶段发展分析,定期向导师汇报;

4、谦虚接受、认真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

六、导师工作的评价与考核

明确要求、悉心指导、定期检查。

考核评价分为个人总结、学生评议、校级考核三个方面,得出学期、学年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包括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优秀90分—100分、称职75—89分、基本称职60分—74分、不称职60分以下。

1、计划与档案:制定详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填写好受导学生的档案。(30分)

2、指导与沟通:

   做好受导学生的谈心记录,要有学生谈心后的认识反馈。(20分)

   做好与家长的沟通记录,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协作的需求。

3、总结与反馈:(20分)

   写好导师带教的总结、教育案例分析或育人论文,每学年1篇。

4、态度与情感:(20分)

   每天必须有一个微笑,每天必须有一声问候,每周月至少有一次谈心

5、创新与突破:(10分)

创新育人渠道,取得突破性的业绩。

七、导师待遇

1、在学校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中,在同等条件下,应向导师倾斜。

2、结合导师评价,每学期从教育教学绩效奖励中给予导师奖励,建议奖励额度为1000元左右。或每月给予一定的酬劳,建议按班主任费的百分比来确定。

3、每年评选1-2名优秀导师,一是全校进行表彰;二是将其工作经验在学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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