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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来源 :北京市第十中学 作者: 日期:2013年03月23日 浏览量:
(一)日常行为规范
1、仪表举止常规
  (1)牢记“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说不做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的事情。
  (2)以做北京十中学生为荣,不做有损学校荣誉和利益的事情。
  (3)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意识,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4)自尊自爱,珍惜名誉,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5)校园内日常统一着装为年级运动服,平整干净,衣服或拉链有破损时要及时修复,不穿牛仔裤、弹力裤、肥腿裤,不穿奇装异服。不化妆,不佩戴饰物,不穿高跟鞋。
  (6)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不染发,不留怪发型,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留披肩。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刷牙,勤理发,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经常保持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8)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9)举止文明,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说话注意场合,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
  (10)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作息有规律,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吸毒,不传看黄色刊物,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不学习、不模仿、不做低级趣味影响身心健康发展的事,明辨是非,自觉抵御不良诱惑。
  (11)男女生之间交往得体,健康、文明。
  (12)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带入教学楼。
  (13)不私自将外单位人员带进校园。
2、人际交往常规
 (1)善待他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与民族习惯。
  (2)同学之间真诚交往,尊重宽容,团结互助。不欺辱同学,不戏弄他人,不起绰号或别号,发生矛盾时多做自我批评。
  (3)尊重老师,见面主动问好;回答老师问题要起立站好,如实回答。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注意方式和场合。在任何情况下要保持冷静,不得顶撞、辱骂老师。接受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
  (4)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他人房间,不乱动私拿他人物品,不私拆、看他人信件和日记。捡拾钱物,要主动寻求归还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
  (5)不随意打断别人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6)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犯了错误,要勇于承认,认真改正。
  (7)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3、课堂常规
  (1)上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品,值日生要擦好黑板,课代表主动找任课教师,并协助老师提前做好教学仪器、物品的准备工作。
(2)预备铃响后,有秩序地、迅速地进入教室,到自己座位上坐好,静等老师上课。(3)教师进教室,班长喊“起立”,向老师致敬问好,待老师回礼后坐下。
  (4)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若上课迟到,要先在教室门口立正站好并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若有特殊情况要离开教室,经老师同意后才能离开。
  (5)要养成正确的阅读、书写习惯,保持正确的姿势,看书、写字时,眼和书本的距离要保持一尺左右。
  (6)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妨碍同学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教学活动。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管理教育。不随便打断教师讲课,有问题举手示意,经老师允许,礼貌提出。不干扰老师教学,不胡乱插嘴,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要勇于发表自己的疑问和见解。发言先举手,回答问题要起立,老师示意后方可坐下。若发生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分歧或矛盾时,要顾全大局,待课后解决。
  (8)课堂里的座位,未经班主任许可,不准擅自搬动、调换。
  (9)老师宣布下课后,班长喊“起立”,老师回礼后,学生才能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师生同时进出教室,让老师先行。有来宾参观或听课,学生须待来宾离开教室后,方能离开。
  (10)体育课做到:
①不带影响体育锻炼的东西,不穿影响体育锻炼的服装。
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③爱护场地、器材、设备,课后协助老师收回,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11)在实验室、机房及其他专业教室上课,学生须在班干部的带领下整队进入,按指定座位做好,按照老师要求上课。爱护上课教室的教学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12)教师因故临时缺课时,班干部要自觉维护纪律,学生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好自习,不得擅离课堂或大声喧哗。
  (13)学生因故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教学活动、出操等,应持有家长及医院开的证明,或由班主任及校医开出的证明。
4、课间常规
  (1)下课后,值日生及时擦净黑板、整理讲台,课代表协助老师做好教学器材、物品的整理、准备工作,保证下节课的顺利进行。
  (2)有序进出教室,上下楼梯轻声、慢步、右行,严禁拥挤或推搡。
  (3)在教室、楼道不准追逐打闹、起哄喧哗,不得进行球类活动。
  (4)不得在教室内打牌或做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游戏。
  (5)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品,做轻微活动和远眺,不做影响下节课学习的事。
  (6)午休期间以及下午放学至晚自习期间,所有同学应保持教学楼、教室的安静。
5、课间操、眼保健操常规
  (1)上操集合,有序进入操场,做到“快、静、齐”。
  (2)做操态度认真,队列整齐,精神饱满,动作规范,不讲话,按要求各班定人定位,不准自换位置。
  (3)出操时服装整洁,不穿大衣,不戴帽子、围巾、手套等不宜于运动的服饰。
  (4)课间操结束后有序撤离,不拥挤。
  (5)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动作准确,力度适中。
6、课外活动常规
  (1)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选修课、研究性学习及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依据课程要求及自身实际选择适宜的活动,促进自己身心健康发展,注意安全。
  (3)参加比赛活动,服从裁判,听从指挥,讲道德风尚,看比赛做文明观众。
  (4)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电影、电视、影像,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崇尚科学,自觉抵御不良诱惑。
  (5)遵守学校学习、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6)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性活动,帮助他人,主动为社会做贡献。
7、自习常规
  (1)自觉上好各类自习课,遵守自习纪律。
  (2)自习课要保持安静,不许随意出入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得乱换座位,不做妨碍他人的活动,不准吃东西,不做和自习无关的事情。
  (3)因特殊原因不能上晚自习的,本人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政教处盖章登记后,方可离开。
  (4)晚自习结束后,学生须离开教室回宿舍,班长(或负责自习的班干部)要检查是否关好门窗及电器设施,不得在教室滞留或在校园内活动。
8、作业常规
  (1)努力学习,积极做好预习、复习工作。
  (2)按老师要求独立完成作业,书面整洁,字迹工整,按时上交,不拖拉,不抄袭,不做假。
  (3)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作业,应及时与老师沟通、协商,事后按约定时间补交作业。
9、宿舍常规
  (1)住宿生在办理入宿手续时须与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
  (2)遵守宿舍制度,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有顶撞或其他不礼貌的行为。
  (3)按时起床,整理内务,按时离宿。
  (4)上课或上晚自习期间,不得随便进入宿舍;有事或有病,必须持有相关证明(若有病须持校医务室证明),向班主任或教导处书面请假,经许可后方能回宿舍。
  (5)就餐一律在学校餐厅,不得进入宿舍。
  (6)自觉做好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要整洁、美观,有关物品收放整齐,不得向室外乱丢纸屑、果壳等杂物。
  (7)自觉遵守洗漱秩序,互相谦让,不得在水房内喧哗吵闹。
  (8)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要拧紧,宿舍无人要关灯、锁门。
  (9)按规定时间、地点晾晒衣物。
  (10)维护宿舍安全,不准点蜡烛或打手电筒看书,不得使用应急灯、充电器、电源插座等电器设备;不得私拉、私接电线。
  (11)保管好钱、信用卡、手机等贵重物品。
  (12)不能随便串宿,禁止带或留非本寝室的人员及校外人员入宿。
  (13)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14)按规定时间准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在熄灯后接打电话。
  (15)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老师。
10、集会、升旗常规
  (1)集体外出活动要列队整齐,不擅离队伍。横过马路注意安全,互相照顾。
  (2)参加各项集会准时到达,保持会场安静,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集会站队要做到快、静、齐,按次序就座(站)在固定的位置上,不得随便变动。(4)集会时对报告人或演讲者要鼓掌表示欢迎或感谢。
(5)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喧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6)学生上台发言开始和结束都要向听众敬礼。
  (7)室内听广播要做到桌面干净,坐姿端正,不趴桌子,不说话,不做与听讲无关的事。
  (8)参加升旗活动应统一着装,在升旗过程中应庄严肃穆,行注目礼。
  (9)唱国歌、呼校训应声音宏亮。
  (10)散会时要有秩序地依次走出会场。
11、考试常规
  (1)按要求带齐考试必需的文具,进入考场。不准携带手机。
  (2)按指定的座位入座,不得随便调座位。
  (3)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独立完成答卷。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4)有问题举手,待老师近前再询问。
  (5)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规范。
  (6)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答卷,不打手势、暗语,不准夹带、传纸条、互换试卷等。
12、用餐常规
  (1)按时进食堂文明用餐,不得提前或在其他地方用餐。
  (2)自觉在规定的窗口排队买菜买饭,不得插队,不得替其他同学带菜带饭。
  (3)不浪费饭菜,注意食堂卫生,剩饭、剩菜、菜渣倒入指定容器中。
  (4)用餐结束后,将餐具放到指定地方。
  (5)尊重食堂人员的劳动,有问题向老师或领导反映,不与食堂工作人员顶撞。节约用水,及时关好水龙头。
13、公物、卫生及个人物品的管理常规
  (1)节约用电。见楼道灯不用时要及时关掉,教室无人时或光线好时要关掉室内的电灯,晚自习人数少时据实际需要应自觉关熄部分电灯。
  (2)课桌椅定人使用、保管。各教室和寝室地面、清洁用具、玻璃窗、电视、广播器材、多媒体、黑板、灯等物品要爱护保管好。
  (3)爱护校园内花草树木,不攀折,不伤害,不践踏。
  (4)不得撕毁标语、墙报、布告等。
  (5)爱护学校图书,不得撕毁或涂抹写画。
  (6)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要及时阻止或报告老师及相关人员。
  (7)值日生每天认真做好值日,将桌椅和卫生清洁用具摆放整齐,保持教室全天整洁。墙壁上、墙裙上无灰尘、无球印、手印,无涂抹痕迹,墙角无垃圾。
  (8)保持厕所的干净整洁,用后及时冲洗,爱护厕所设施。
  (9)爱护公共卫生,积极参加集体的卫生劳动。
  (10)课间时,要自觉开窗通风换气。要养成勤洗手、勤换衣、勤剪指甲的个人良好卫生习惯。
  (11)保管好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堆乱放。不带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到校。
14、在家行为规范
(1)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
  (2)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3)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闹脾气,不顶撞,对左邻右舍、兄弟姐妹要互相关心,和睦相处。
  (4)自觉承担处理个人生活的劳动,培养好的生活习惯,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
  (5)对客人要热情相待,起立迎送。
  (6)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观看电视、上网等要有节制。
  (7)生活中要节俭,不乱花钱,不互相攀比。
15、社会其它场合的行为规范
  (1)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去公共场所活动,要了解和遵守各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4)乘车主动购票,注意礼让。遇有问路人要热情指引。
(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花草树木、公共绿地,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6)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7)见义智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注意安全,树立安全意识,掌握一定安全知识,注意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防发生意外事故。
(二)宿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疆班学生生活和学习上的管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健康,经研究决定,对新疆班学生宿舍的管理做以下规定:
   1、在宿舍内要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在与家长通话时如家人会讲普通话也要尽量用普通话。
   2、宿舍文化要积极、健康、向上,体现出各民族间的团结。所张贴的字画等要用汉语书写,以便于让老师了解其内容,进行适当的交流和指导。
   3、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桌上、门上、衣橱上涂写刻画,不准在室内外乱贴纸张、乱钉钉子。
   4、各宿舍成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帮助。
   5、严格按照宿舍作息时间进出宿舍,进入宿舍保持安静,不准在宿舍内外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
   6、不得在外住宿,禁止随便将家人或其他人员带进宿舍留宿。
   7、按时起床,积极参加早锻炼,不缺席、不迟到。
   8、生活用品摆放有序:被子折叠成型,床单、枕巾要干净平整;鞋子放在鞋架上,排放整齐,水瓶整齐放于水瓶柜内,脸盆、脚盆分别放在指定架子上,编号朝外;牙膏牙刷放在茶杯里,整齐排放;其他物品不得放在桌面上。
   9、严禁在宿舍内就餐(因身体不适者除外)。
   10、认真值日,保持宿舍清洁卫生。门窗、室内、室外、地面、桌面、脸盆架、衣橱内外干净整洁,室内无蜘蛛网、吊灰。不要把废纸、瓜皮果壳、塑料袋、饮料罐等废弃物抛在地上或扔出室外,不得随地吐痰。
   11、按时就寝,第一遍预备铃响后所有学生上床就寝。
   12、宿舍内严禁火种。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13、未经有关部门特许,任何男(女)生不得进入女(男)生宿舍区,如确有必要,需持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出具的证明,必须有两人以上陪同。
   14、按时关锁门窗,钥匙专人保管,不得私配钥匙。
   15、按照学校规定洗澡,注意节约用水及安全。洗澡时要调试好水温,避免烫伤,洗澡时同学相互关照,避免“晕堂”。发生类似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教师。
   16、洗衣机使用时要按照宿管老师的安排进行使用,洗衣时讲究文明,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当发现洗衣机有问题时要立即停止使用,避免发生危险。
   17、个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衣物。
   18、被褥晾晒要服从宿管老师的统一安排,并凉晒到指定地点。
   19、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观看电视,开关电视要有专人负责,观看内容健康的节目。
(三)实验室学生守则
   实验室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
   1、学生进入实验室的穿着及携带物品必须符合实验要求,否则不准入内。
   2、实验课前,学生须认真做好实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独立完成预习题,明确实验目的,初步熟悉实验步骤,带好必要的学习用品等。
   3、进入实验室,应在规定的座位上就座,专心听教师讲课,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摆弄实验器材。
   4、学生进入实验操作时,应虚心听取教师指导,独立完成各项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设备所限,暂不能保证每人一套时,应互相配合,人人动手,共同操作。
   5、学生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工具和药品,必须严格履行领取和交接手续。如有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申明原因,并如实登记。凡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丢失或损失,或私自将仪器带出实验室者,应写出书面检查,照价赔偿并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6、实验中,必须注意安全,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药品。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7、实验完毕,整理好实验器材,经教师同意,方可离开实验教室。
(四)外出请假制度
1、外出管理规定
   为确保学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外出管理,特对学生外出作如下规定:
   (1)没有学校统一组织,新疆班学生一律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导处、班主任审核登记,必要时安排老师陪同。
   (2)学生生病需外出就医,一定要有学校医务室的外出证明条,班主任或内派管理老师带领外出就医。
   (3)学生爬围墙外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处分。
   (4)学生家长带学生外出,家长需出具新疆教委证明书或公函,学生写出外出申请书,家长填写《家长带学生外出申请表》,并出具家长身份证,各项证件核实无误后,告知教导处,并报主管新疆班的副校长批准,同意后家长方可带学生外出。
   (5)学生因病需要回新疆长期治疗,需出具医院诊断书及本人申请,家长签名报新疆教委同意,市、区教委批准后方可放行,如遇急病,需立即返新疆者,可先通知新疆教委及其家长同意后立即放行,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6)学生外出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妥善保管个人财物等,如发生意外要及时与班主任、学校取得联系。
   2、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1)外出超时或未及时销假,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
   (2)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在年级会上点名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
   (3)任何情况下在外过夜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4)学生家长或亲属,违反上述规定致使学生受到处罚的,责任由学生、家长或亲属共同承担。
(五)亲友探访管理规定
   为办好我校内地新疆高中班,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02]1号文件精神,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家长到校看望学生,家长如果必须来校看望就读学生,需遵守以下规定:
   1、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家长(指学生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直系亲属)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看望就读学生。其他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并经学校同意,在学校会客室看望学生,不得带学生出校门。
   2、家长来校探望学生,必须经教导处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包括何处来、何处去,与被看望学生关系,进校时间、离校时间、学生书面请假条等)方可探望。严禁私自探望学生。
   3、上课期间来校看望就读学生的家长,可于课间休息时间在学校会客室看望学生,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
   4、到学校看望就读学生者,严禁进入学生宿舍。需要食宿的,可在学校附近的宾馆食宿,其费用一律自理,严禁在学生宿舍借宿。
   5、因学生家长、亲属不履行此制度给学生造成过错,后果由学生家长、亲属、学生共同承担。
(六)就餐管理制度
  学生就餐学校拟采用由食堂工作人员分菜,学生自主取主食的方式,为保证学生文明就餐,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1、按时就餐,饭前洗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遵守就餐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无特殊情况(如行动不便)不得请人或代人购买,按指定位置就餐。用餐时不说笑,不打闹。
   3、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多次少量,爱惜粮食,克服偏食毛病,保持营养平衡。
   4、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爱护餐具。使用餐具要轻拿轻放,用餐后将餐桌上的食物残渣和剩余饭菜倒入指定的泔水桶内,不得往地面及洗碗池内乱倒。
   5、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如对食堂伙食、服务等有意见,可向班主任或教导处反映,不得与食堂管理或其他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6、在食堂就餐过程中,要求学生使用普通话。
   7、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视情节,按内高班管理规定处理。
(七)学生就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新疆高中班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保证新疆班学生的身体健康,使各种疾病能够得到及时预防和治疗,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现对新疆班学生的医疗、医疗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医疗管理
   (1)学生患各种疾病需治疗时,应先到医务室进行诊断治疗。
   (2)治疗时应听从医务室大夫的诊断治疗,如实介绍病情、病史,遵医嘱接受治疗。遵守医务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夫开具休假证明权限一天。
   (3)如病情较重,需到校外医院就诊者,需经医务室大夫同意,开具外诊证明,并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可到指定医院就诊。(休息日值班老师只解决急诊的外出就医)。
   (4)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意外伤害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教导处保险代办人员报险后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上课期间由班主任负责向教导处报险。
   (5)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住院治疗,须经医务室大夫同意后到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医务室进行登记,由大夫报教导处保险代办人员。
   (6)学生住院治疗及手术,由新疆内派管理老师与其家长联系获得委托,进行签字。
   2、医疗费管理
   (1)新疆高中班学生的医疗费用一般可通过三个渠道解决。一是由政府承担基本医疗费用;二是由家庭承担部分费用;三是参加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2)学生的基本医疗费每年每生200元,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贴给学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费包给个人使用,由学校集中统一管理。若年度经费结余,可留转下年度累计作为个人基本医疗经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医药费结算方式
   (1)200元以内(含200元)100%报销。
   (2)不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医药费、医疗费个人担负20%。
   (3)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医药费、医疗费,个人担负赔付金额以外的20%。超出基本医疗费包括医疗保险赔付以外的费用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20%。
   (4)学生使用CT、动态心电图、核磁共振、彩色B超、体外碎石等大型设备检查费治疗费由个人自负50%。
   (5)其他需个人自负的范围:
   ①各种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的自费药品,异型包装药品未经批准的外购药品。
   ②挂号费、就医路费、急救车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
   ③由于打闹、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④未经学校同意在外就诊的医药费、治疗费。
   (6)经学校医务室大夫同意的住院费,可由学校先行垫付,出院后将个人负担部分交与学校。
   (7)经学校医务室大夫同意到校外指定医院就诊的门诊费、医药费由学生个人垫付。
   (8)对需长期住院治疗的学生,可由家长接回新疆治疗。
   (9)对特困学生,学校可适当提高医疗补贴标准或发动社会力量捐助。
   4、医疗费报销制度
   (1)由学校垫付(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医疗费单据,由教导处老师整理好后负责办理赔付事宜。
   (2)经学校医务室大夫同意到校外指定医院就诊的由学生个人垫付的门诊费,病愈后由学生个人整理好后交医务室大夫。
  (3)报销时间:每月15日交医疗费单据,月底付给现金(遇休息日顺延)。
(八)图书借阅制度、阅览室管理办法
图书借阅制度
  1、大型工具书、图册、画册只能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2、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由他人代借,凡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者,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借书证,证件的主人须亲自到借书处领取借书证。
  3、借阅图书时,应当面详细检查,如发现有圈画、批注、撕页、污损等现象,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做出标记,否则,归还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阅者负责。
  4、选书时,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阅后请放回原处。借书请到借书处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按窃书处理。
  5、请不要携带书包、书夹、私人图书、雨具、饮料、食物等进入书库。
  6、应爱护图书,防止丢失,严禁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原则上要求购买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书库内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9、如因工作需要,图书馆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读者请按通知日期交回图书。
  10、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可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借阅期限30天,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文艺类图书不可办理续借手续。
阅览室管理办法
   1、学生进入阅览室后,服从管理,保持安静。
   2、阅览室的报纸、杂志只限在本室阅读,严禁带出室外,阅后摆回原处。个人书报请勿带入室内。
   3、爱护书刊、书刊资料不得批点、涂改、裁剪、影描、撕毁、损坏。
   4、书刊损坏要按情节赔偿,故意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5、离开阅览座位,请把座位排放整齐。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吃东西和高声喧哗,不得携带有碍安全与公共卫生的物品入室。
(九)晚自习管理规定
  为更好的加强晚自习管理,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特对晚自习作如下规定:
  1、晚自习要保持安静,不许随意出入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得乱换座位,不做妨碍他人的活动,不准吃东西,不做和自习无关的事情。
  2、晚自习期间,应自行独立学习,不允许讨论问题,也不允许离开教室去问老师题,如发现计个人违纪一次。
  3、因特殊原因不能上晚自习的,本人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持校医开具的有效证明,经班主任签字,教导处盖章登记后(或值班老师同意),方可回宿休息。
  4、晚自习期间,教室前门锁不允许插上,前后门玻璃禁止遮挡,如发现一次扣0.2分。
  5、晚自习结束后,学生须离开教室回宿舍,班长(或负责自习的班干部)要检查是否关好门窗及电器设备,不得在教室滞留或在校园内活动。
(十)新疆班学生领取信件、包裹、汇款的暂行规定(试行)
  1、信件
  (1)新疆班学生不能直接到传达室领取信件,每天必须由教导处人员到传达室统一领取(挂号信须由传达室人员登记入册)。
  (2)信件必须经过教导处老师一般性查看后,方可发放。
  (3)各班级分别选派一名学生,负责每日到教导处领取本班级信件,然后分发到学生手中。
  2、包裹
  (1)包裹单送至学校传达室后,传达室人员登记入册,并交给负责领取学生包裹的工作人员。教导处安排专车、专人定期(以不超过领取包裹的有效期为限)到邮局统一领回学生包裹。
  (2)教导处另准备登记册,登记学生领取包裹名单。
  (3)学生领取包裹时,必须经过教导处老师当学生面一般性查看,后由学生签字领取。
  3、汇款
  (1)汇款的领取方式与包裹的领取方式相同。
  (2)登记领取汇款的学生名单时,需注明金额、汇款人地址、汇款人姓名等资料。
(十一)班级多媒体设备使用规定
  专门为新疆班配备的电教设备仪器有:电视、电脑、液晶投影仪、多功能视频展示台等,这些仪器设备功能强,价格高,操作要求规范。为确保电教设备为教学服务,在管理与使用上特作如下规定:
  1、班级一切电教设备仪器,都是为教学服务的用具,允许教师教学时使用,或自习时教师辅导学生使用。但无论何时使用,必须由教师操作或在场院指导。
  2、不准任何班级及个人使用这些电教仪器来看与教学无关的光盘,也不准任何人在班级随意使用电脑上网,不准学生随意打开多功能视频展示台玩。如有违反,扣个人品德量化分,损坏电教仪器设备者,照价赔偿。
  3、因任课教师管理不严,造成学生违纪使用电教设备或损坏电教仪器设备的,扣班级量化分。
  4、每个班设电教管理学生一人,在教师指导下,负责开关电器的准备整理、使用登记及卫生保洁工作。
  5、教师使用时,一定要注意提高电教利用率,避免浪费。
  6、多功能视频展示台每次使用结束,要将其放回到讲台柜中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