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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职责

来源 :北京市第十中学 作者: 日期:2013年03月23日 浏览量:
(一)新疆班主管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分管内地新疆高中班教育教学等工作。
  2、负责制订新疆班工作计划并加以组织实施,加强对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做好工作总结。
  3、督促学校各相关部门,确保新疆班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畅通无阻和有效实施。
  4、熟悉并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了解有关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新疆教师及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5、深入了解新疆班教育教学情况,积极听取新疆师生的意见,调节和处理教育、教学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6、加强新疆班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平时资料的积累,全面推进学校新疆班工作。
  7、负责新疆班工作的外联工作,注重与上级部门及新疆方面的沟通联系,并加强与同类学校的联系。
  8、积极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和新疆班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新疆班教育教学质量。
(二)主管主任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新疆班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
   2、组织相关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教育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
   3、加强全体师生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教育,教育师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民族平等,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
   4、负责新疆班学生各种奖、助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激励学生合作竞争,积极向上,争取各方面全面发展。
   5、负责平时双休日、寒暑假以及其他节假日的新疆班学生的活动安排,严格执行平时及节假日的请假制度。
   6、负责新疆班学生家长来校探访的接待工作。
   7、通过电访、信访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加强信息的沟通,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
   8、加强学生心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及时做好新疆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
   9、协助主管校长,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1、总则:
  (1)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的骨干力量。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认真实施学校教育与教学计划,组织与指导开展班级工作,保证班级全体学生健康成长。
  (2)班主任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祖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与关心全体学生。为人师表,在各方面严格以身作则,在学生心目中树立表率形象。
  (3)班主任负责各项德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教育指导学生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班级的集体公约。
  2、具体职责
  (1)制订计划,写好总结。开学初制订好班级工作计划,明确班级管理目标,建立班级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全班学生根据班级计划确立个人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面。期末对照原计划总结落实情况,发扬成绩,找出差距,为下学期工作做好打算。
  (2)协助校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班委会、团干部的工作。认真挑选培养班干部,抓好班干部队伍建设,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定期召开班干部工作会议,不断提高班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3)加强班级管理,建立班级考评制度。落实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班风,形成舆论导向正确,奋发向上,团结友爱,集体荣誉感强的班级。做好学生的思想评定工作和“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学生评优工作以及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
  (4)注重班级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运用主题班会等教育形式,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作用。组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内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发现不良苗头立即解决,齐抓共管,消除事故隐患。关心特殊学生,落实帮教措施,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循循善诱地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6)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加强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培养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
  (7)协助任课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形成优良的学风,重视学习常规教育,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
  (8)鼓励学生打好基础,激发潜能,使每位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发展,为学生创设条件,提供机会,使班级成为学生发挥自己才能的舞台。
  (9)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组织或协助组织学生开展体育、卫生、文艺等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保持校园、班级及个人的清洁卫生;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组织学生完成教室及卫生区的值日及大扫除等各类劳动任务。
  (10)对学生生活给予应有的指导,关心学生的寝室生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学生寝室工作。
  (11)提高自身素质。做好班主任常规工作,有计划地学习教育理论知识,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不断提高班主任工作质量和教育理论水平,每学期完成一篇科研论文或经验总结。
  (12)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
(四)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内高班的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使教学工作及管理逐步规范化,特制定内高班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条例。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法》,加强学习,特别要注意民族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敬业奉献,用高尚的道德情操感染、影响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把培养高素质的、全面发展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2、加强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一言一行处处维护民族团结,培养学生形成一种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
  3、学习、研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热爱关心学生。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4、关心内高班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班主任搞好各项活动,共同关心新疆学生的学习、生活等问题。
  5、对本学科有全面的了解,具备扎实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教学能力。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参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而刻苦钻研,努力工作。
  6、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制定授课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课堂教学,认真研究教材,编写教案。不得随意减少上课的时间和占用课间休息的时间,不得讲述与课程教学无关的内容。教师讲课应理论联系实际,思维要清晰,观点要正确,论据要充分,推理要严密,表述要准确,板书要工整,上课课堂气氛要活跃,富有启发性,具有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多媒体等新颖、科学的教学手段,确保教学效果和质量。
  7、积极开展校内校外的教研活动,共同探讨教育和教学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针对内高班学生的特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研究促提高,以交流促发展。
  8、严格做到依法治教。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课、换课;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要向教导处说明情况,履行相关的手续。
  9、虚心接受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实际及时调整改进。
  10、全面了解和掌握新疆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状况,经常与学生沟通,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学有所余力、有特长的学生加以培养;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关心、鼓励和辅导。
  11、依据学生实际精心设计作业和练习量。作业批改认真、及时。
  12、加强相关学科的实验教学工作,通过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13、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研究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重视效果反馈,不断加以改进,提高课外活动实效性。
  14、按照各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
  (1)命题;(2)考前辅导答题;(3)监考;(4)阅卷;(5)成绩分析及登统。
(五)新疆内派管理教师工作职责
   内高班新疆内派教师应全面参与内高班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及生活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与其他教职工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内高班学生的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
  2、全面负责内高班学生的生活管理。参与民族清真食堂的伙食管理工作,对伙食搭配提出建议。
  3、做好内高班学生与学校的协调沟通工作,对内高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和在教学和生活上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学校反映并协商妥善解决。
  4、协助做好内高班学生的卫生工作。关心内高班学生的身体状况,学生生病及时向学校反映并及时做好诊治工作。
  5、负责筹划、设计、实施新疆各族人民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
  6、做好内高班学生课后、双休日及节假日的管理工作。内高班新疆内派管理老师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学校,需事先向北京十中分管领导请假,在学校安排好值班教师后,方可离开学校。
  7、负责内高班学生家长汇款单登记、分发工作。
  8、负责内高班学生亲友来访的管理工作。
  9、遵守学校治安保卫方面的规定,离校请假,不留宿外来人员。
  10、新疆内派管理老师生活补助标准参照有关规定发放。学期末,学校将视工作情况予以奖励。
(六)宿舍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宿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班宿舍管理更具有重要意义。宿舍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工作中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学生创设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1、深刻领会党的民族政策,热爱民族教育工作,提高自身政治、思想修养。
  2、热爱宿舍管理工作,热爱关心每个学生,主动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和帮助。
  3、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必须确保学生的安全。坚持每天逐一清点住宿学生,保证每位学生按时归宿。
  4、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值班老师或主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
  5、遵守工作纪律,按规定时间开关宿舍大门。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及值班记录。
  6、负责住宿纪律和宿舍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督促学生及时改进。
  7、负责学生非正常时间进入宿舍及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的登记审批工作。
  8、负责生病学生的监护工作。
  9、提高遵守民族风俗的自律性,在宿舍楼内不吃不符合清真的食品,避免可能引起的误会。
  (七)保安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要求;努力掌握治安保卫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职业素养、保安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上岗时必须穿着保安制服,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和携带保安警具。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3、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全力维护校门内外的环境卫生,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切实维护校门内外的治安环境。即时开、闭大门,正常情况下,要始终保持校门处于关锁状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和学生外出凭条登记制度,杜绝身份不明人员和各类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禁学生擅自出入校园;及时驱散滞留校园及周边的社会闲杂人员,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乃至公安机关,并进行及时恰当、有效地处置。
  5、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每间隔2小时要进行一次校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溺水、交通等意外事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刑事、治安案件),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学校领导。发现抢劫、斗殴、行凶等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要立即报警,并使用防卫器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和实施抓捕,同时做好人员和现场的保护工作。
  7、负责学校学生会客室的接待工作,并做好记录。
  8、保持门卫室内清洁整齐的环境,并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9、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予以辞退。